简介:要求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是人们受自然规律约束而提出的一种经济法则。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我们的祖先约在二千年前就意识到了;欧洲从十三世纪至本世纪,在森林经营中得到验证,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学说体系。清朝末期相继从日本、欧美教材中引入这种学说用于农林教学,一直是我国森林经理学的主要内容,即使是本世纪三十至五十年代,国外有些林学家为了适应工业发展,对之持否定态度,也未尝影响我国传授。建国初期,国家林业机构的领导,都是具有这套学说思想的林学家,在制订《护林条例》、《封山育林》、《合理采伐利用森林》等一系列方针时,自然体现了森林永续利用的原则,并且收到较理想的效果。
简介:目前,种子活力测定已成为种子学领域里的一个新兴热门。自1950年以后,种子工作者发现单用发芽率表示种子的好坏已不够,因而就提出活力这个概念。近30a来,国内外开展大量工作,许多国家都把种子活力列为农业科研重点课题。在历届国际种子协会(ISTA)年会上都设有种子专题研究,并在ISTA机构内设立活力委员会。近年来,我国有些单位也进行了活力研究,如中山大学、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北京植物园和中国林科院等单位。辽宁省种子公司把种子活力测定作为该公司1985年农业科研攻关项目;1987年,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活力研究荣获科学进步三等奖。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木种子站也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由此可见,有关种子活力的研究在目前是面广而科技含量较高的一项研究。美国农业部的科学家曾经作过这样一个估计,以美国粮食生产为例,每年因种子质量低而减产5%,全国的损失就要达到20亿美元,这是一种觉察不出的损失。
简介:林地是一种自然物,并非人类所创造。因而,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看,林地没有价值。但是,林地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林地也能为人类永续提供产品和服务,即产生地租。正因为存在地租才产生了林地价格,其公式为:林地价格=地租/还原利息率。即林地收益现值的总和。因此,林地价格的本质内涵是若干年的林地纯收益即地租占现值的总和。本文从这一内涵出发,讨论了林地地租的定义,地租的表现形式及求算方法,在此基础上,计算并推导了由林地地租求算林地价格的基本公式以及永续利用条件下林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最后,选择了一亩杉木纯林为例,计算了一亩杉木纯林的纯收益价为3069元,以此推算杉木纯林地价格为2429元。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影响林地价格的主要因子有:①林地纯收益,林地纯收益愈大,林地价格愈高;②林业利率或贴现率,林业利率和贴现率越大,林地价格愈低;③林地的地利条件,即地理位置、周围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家行政因素等。总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社会对林地的需求日益扩大,地租会有不断上涨趋势,即林地的社会利用效益愈来愈高。因此,总体来讲,林地价格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