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天盛改旧定新律令》,简称《天盛律令》,是我国中古时期由党项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在西北地区建立的西夏王朝(自称“白高大夏国”或“大白高国”,藏语称“木雅”)所颁行的一部重要法典。它是我国目前现存最早的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内容系统丰富而完善,篇目设置合理独特而先进,既博采中原唐宋律统之优长,又秉承自身刑罚习风之质朴,更结合立国西陲之现实需求,融三大因素于一炉而冶之,在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上已达到很高水平,为我们研究西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民族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提供了可信度极高的第一手史料,理应引起学界的重视和深人研究。
简介:'教会之外无拯救'。格兰西认识到,非基督徒也可能本能地遵守神法,所以他们的文化和习俗并不是一无可取的,但由于缺乏正确的信仰,他们不可能获得永恒拯救;为了达成正义和保护基督教信仰及道德,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必须遵守涉及非基督徒的教会法规。他同时还认识到,有时出于仁爱的赦免与包容更有利于劝化异教徒和促成新信徒信仰的成熟,刻板地遵循法律条文反而是不利的。正义与仁慈应该统合于基督教之爱,也就是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灵魂拯救的关怀。尽管宽容不应该被用作无视和违反法律的借口,在对待异教徒时,教会于法律的诠释和实施可以有例外,时时宽饶,法外施恩。在迫害成风、人的尊严时时受到践踏、世俗法往往冷酷苛刻的中世纪西欧,格兰西还是努力地给予法律以温情的感觉。由于当时的教会人士,格兰西当然也不例外,对上帝拯救世人这一观念的理解具有时代所赋予的局限性,他们对非基督徒的'爱',在我们今天看来,仍然未免狭隘和带着歧视的色彩。以'爱'这种抽象和普遍的法外的价值观凌驾于具体法律条文之上的方法,在格兰西《教会法汇要》中得到了经典的展现,而且至今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