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调整死刑的适用范围我国现行刑法共规定有70个罪名可适用死刑,按我国现行刑法都可执行死刑,根据刑法规定通过适用死刑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简介:
简介:1979年刑法和特别刑法对适用死刑的具体条件的规定,我国刑法中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死刑条款呢,我国1979年刑法共规定了28个死刑条款
简介:2005年3月28日中午,京山县雁门口镇11年前被丈夫“杀害”的一名女子突然回到了娘家,这名女子的“死而复活”,不仅让其娘家人和镇上所有的人目瞪口呆,同时还牵出了11年前的一桩冤案。
简介:随着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一直以来关于死刑复核权的争议与质疑似乎尘埃落定。然则,收回是一句话,如何收回,复核程序又将如何完善,又是学界与司法界不得不直面的复杂问题。本文拟针对当前死刑复核程序之弊端提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
简介:<正>切萨雷·贝卡里亚(1738—1794),是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刑事古典学派的主要创始人。1764年因其出版《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而闻名于世。在该书里,贝氏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的刑事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思想,从而为资产阶级刑法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被资产阶级学者誉为"刑法之父"。废除死刑的思想,就是贝氏在该书里第一次提出并论述的,对后世产生了并且仍在产生着重大的影响,本文仅就贝卡里亚关于死刑的思想作一介评。
简介:王作富同志是我国著名刑法学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副导师;并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副理事长等职。死刑问题是当代世界各国刑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帮助广大学员了解外国刑法和理论中死刑问题的概况,并正确认识我国刑法中的死刑问题,本刊特约请王作富教授撰写了此文。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5、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最终程序,从立法上规定了死刑复核程序
简介: (一) 对受虐妇女犯罪缘由的社会经济分析,我们主张现行中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宜当全面禁止对受虐妇女被逼杀人行为设置或判处死刑,由于中国刑法学界对有关受虐妇女
简介:有关我国刑罚设置中的死刑是应当废除还是应当保留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一个争论的热点话题,我们应当逐步深化刑罚尤其是死刑适用上的报应观念与威慑功能,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我国刑法制度上的一个独创
简介:残酷刑罚是不尊重罪犯尊严和人格,或者剥夺或限制罪犯不应剥夺或限制的权利,或者无助于实现使罪犯成为新人要求的,或者造成罪犯肉体或精神上极度痛苦的不必要的刑罚.残酷刑罚的认定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两个标准.无论从绝对性还是相对性标准看,死刑都是一种残酷的刑罚.
简介:在我国法制的进程中,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却很不完善,部分死刑复核权却一直还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收回的意图,为了使人们更进一步了解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弊端,笔者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该下放的弊端,同时提出了几种解决方法.
简介:关于死刑的废除和保留是刑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随着人们对死刑认识的不断深入,死刑观念的更新转变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本文在肯定死刑的历史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死刑根据的改变,论述了死刑观念改变的必然性,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探讨了死刑观念在我国的可变性及其前景。
简介:遗嘱自由原则是罗马法所确立的重要的继承法原则,并为现代各国立法所采用。但遗嘱自由有其弊端,应进行合理的限制。本文比较世界两大法系国家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具体作法,提出我国继承立法在遗嘱自由限制方面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法法律制度。
简介:举证时限制度通过对随时提出证据的限制,一、 举证时限制度的基本含义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三、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规定与完善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举证时限制度
简介: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400多家跨国公司在我国抢滩登陆,以其雄厚的实力逐鹿中原,攻城略地。战争的硝烟也弥漫到了昆明,其中在昆明市首先竖起旗帜的“普尔斯玛特”,虽然后来被揭穿是“假洋鬼子”,但那先声夺人的威势,让该市尚显赢弱的本土零售企业败走麦城。随后,一些国际知名企业也在昆明登台亮相,并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脱颖而出,纷纷抢吃市场这块大“蛋糕”。
简介:有些州法院认为刑法条文不要求控方证明被告实施了自愿行为或有犯罪心理(所有普通法犯罪的要件)违反了宪法限制,除非行为被制定法禁止否则就没有犯罪也已是人们公认的原则,每一个宪法权利都提醒我们刑法不仅是种惩罚手段——刑法原则也保护那些实施的行为不直接属于犯罪的明确含义内的人
简介:<正>用“白条子”进行业务结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个体经营者及小型企业承包人为了达到个人挣钱的目的,不择手段,采取填开“白条子”的办法收入不入帐,逃避国家税收,同时持“白条子”者从中渔利。二、由于企业急需部分原材料,为维持本企业正常生产,只要花钱买到原材料,不管结算凭证是否合法,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三、以联合企业为名给对方平价或半平半议价的原材料,卖方填开平价原材料发货
我国死刑制度现状及思考
死刑--人类极致的想象力
对死刑制度的分析和思考
两度被判死刑的冤案
死刑复核权归位之程序构想
贝卡里亚的死刑思想述评
谈谈外国刑法中的死刑问题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
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
论死刑存废:过去、现在与未来
死刑:一种残酷的刑罚
论我国死刑复核权的下放
浅谈死刑观念的可变性
论遗嘱自由之限制
举证时限制度新解
外企限制竞争行为揭秘
刑法的渊源和限制
如何限制“白条子”入帐
必要的限制和引申
蛋鸡的限制饲养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