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当今社会,饲养宠物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选择,但随之而来的宠物受到损害的侵权案件数量也大幅增加。在宠物损害纠纷中,一般来说,宠物会被认定为当事人的财产,因此以侵害财产权为由诉求财产赔偿。然而,现在宠物往往被视为当事人的“家人”,被赋予特殊的人格情感,成为具有人身利益精神属性或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宠物损害纠纷不仅涉及到财产赔偿,还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探讨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法学理论,以更好地理解宠物在法律上的地位以及法学理论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重要作用。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归责原则与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流浪动物致人损害法律体系的建议。首先分析了《民法典》中关于饲养人或管理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限制,以及在流浪动物问题上的延伸应用。其次详细讨论了地方性法规的补充与完善,尤其是对流浪动物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探讨了判例分析在法律适用和责任主体界定中的作用,通过典型案例展示了法院如何依据现行法律条款判定责任,以及对地方性法规的参考。最后,提出了完善法律条款与立法建议、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执法与监管、促进社会参与和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等建议,以期通过法律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减少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与动物权益的和谐共处。
简介:来源于客户的收入是否会产生经济依赖性,进而损害CPA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呢?我们通过研究公司出现首次净亏损时CPA的表现,没有发现来自单个客户的收入影响CPA独立性的证据,相反,CPA可能更加谨慎,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以降低审计风险。此外,我们发现CPA任期可能对审计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而CPA变更对审计质量的负面影响并不明显,客户的风险程度是CPA出具审计意见时非常关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