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正常纳税人是指除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外,在日常业务中没有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职能,只偶尔有应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按照我国税收制度规定,不论何种单位,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就负有纳税义务。而这些偶而有应税收入的单位却正在漏征税款。如:农村乡镇政府经常引进市场畅销而本地没有的优良农作物品种或养殖物,加价出售给农民谋取利润;一些位于商机地段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为了弥补经费不足或为职工谋福利,建起门市房或者腾出一些办公室对外出租,收取租金;一些非营利型医院在项目收费上提高价格或变相加价获得收益等等。既然非正常纳税人存在着应税行为,税法上又有明确的纳税义务规定,税务机关就不能熟视无睹、坐视不管。应当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把应征税款征收上来。为此,税务机关应当成立专门的稽查科对辖区内容易出现应税行为的单位不定期的稽查,添补非正常纳税人的税收空白。对非正常纳税人应实行税务稽查制@李霄羽$沈阳市新民地税局@唐欣光$沈阳市新民地税局
简介: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股份制也是公有制实现的一种有效形式,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将通过股份制改组、改造、上市流通,证券市场将在今后的国企改革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下面就股份制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看法。要严把上市公司质玉关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股票市场乃至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和生命,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上市关系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规模普遍偏小,业绩大多数不尽人意,从田叨年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显示,沪深两交易所的股票平均每股收益只有0.13元。因此,在国企股份制改组上市时一定要严格把关:一是要提高预选上市企业选择标准的客观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尽可能制定一些
简介:<正>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新型的经济组织,它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促进生产经营发展.但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1.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些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的“联社集体股”、“企业股”,其资产增值部分不算增股;有些企业将原有的资产供股份合作制企业无偿使用,产权关系混乱,集体股权益受损.2.资产未经认真评估和界定.有的虽由当地经管站进行了资产评估、验资,但未按验资结果进行产权界定,核定股份构成,造成股权不实.3.“联社集体股”无明确的产权代表.“联社集体股”中,除了乡联社集体投入的资金外,还有一部分属于乡财政投入的资金,属国有资产.但在试点企业中没有明确这些资产的股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