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发式“记者联盟”是一种非正式的民间合作,它与自上而下官方组织化的“记协”有所区别。自发式“记者联盟”并非社交媒体兴起后的独有现象。社交媒体出现之前,记者间出于友情而进行的共享与合作一直存在,但合作规模、形式和信任程度均有所限制,很难成为新闻生产过程中的固定环节,也很难形成以职业和阶层为基准的共同体身份。社交媒体出现后,这些限制得以突破:同行间的线上交流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底层记者与管理层之间的沟壑变得更深,与其它社会职业界限更明显;记者们的职业认同和阶层认同也更强烈。笔者通过长期的“蹲点式”观察发现,以职业和阶层共同体为根基的“记者联盟”虽然提高了新闻生产效率,但却存在伦理风险:如群体中的民粹主义倾向、对“新闻真实”的冲击和对组织伦理的背叛等。
简介: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应如何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规范网络传输,最终达到既保护著作权人利益、又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4月19日,国家版权局举办了“网络著作权问题研讨会”,来自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的官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图书馆、出版机构和网络公司等各单位的版权与法律工作者、作家和产业界人士聚集一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并提出各自的立法建议。立法,共识之中仍有异见在绝大多数人看来,修改现行著作权法,明确网络传输中的著作权保护,这在今天应是毋庸置疑的。去年,王蒙等六作家一纸诉状结混饨已久的网络界和法律界以警醒。一段时间内,要不要、并如何保护或限制网络传输中的著作权,曾一度成为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