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依据《天圣令》复原的唐《厩牧令》中,有三条令文专门涉及死畜的处理之法。结合长行马文书可知,《厩牧令》复原52“其皮肉,所在官司出卖,价纳本司”的规定,在具体实践中表现有二,出卖皮肉、交还价金的具体负责人既可以是领送的马子,也可以是死亡地的官司;复原53“并中所司,收纳皮角”的规定,是指在外的官畜死亡之后,负责救疗的机构应中牒于自身所属的州府兵曹,来决定死畜皮角的处理方案,但最终仍以交还原属机构为原则,至于如何交还、领取,或许由已亡佚的唐式加以规定,这与日本《养老令·厩牧令》规定的“充当处公用”不同,是唐、日《厩牧令》的又一差别。此外,无论是唐令还是文书,所载“皮肉”、“皮角”等都可能包括筋、脑等其他部位,这就涉及到《厩牧令》复原51的规定内容。
简介:一自古以来,同物质生产同等重要的另一种生产,就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在没有科学技术的远古时期,尤为如此。自从有了人类,人类就开始了为求生存而不懈努力的物质生产。那时人类的生产能力极其低下,几乎所有的一切,都需取自天然。为获取赖以生存延续生命的衣食之物等,就需要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采集、捕捞、围猎,这样才能得到维持生命的食物和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人类从一开始,就显示了其群居的特性。大约从170万年以前起,我国就有了远古人类在祖国大地上活动和繁衍子孙后代。云南的元谋、陕西的蓝田、北京的周口店、辽宁的金牛山等地区,都发现了我国最早的原始人类的遗骸和遗物。在漫长的一百几十万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