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公益作为新兴的公益形式,是“互联网+”国家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公益随着技术进步发展迅猛的同时,也呈现出不平衡的发展生态:一是在网络社会中占据不同位置的公益组织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二是互联网公益领域的不规范操作频发,公益运作效果良莠不齐。这种生态状况与公益行动者的分散与聚合、技术使用的效度与限度、制度建设的道与术,这几对互构式机制密切相关。随着公益领域的技术支持愈发智能,公益组织的结构日益多样,亟需更具创新性的治理思路。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生产正向的互联网逻辑,促进公益行动者进一步共享技术红利,并在多方参与的形式下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将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公益走向平衡的健康生态。
简介:“新人类”因其具体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1)物质上并不富足,更注重精神上的自由和自己独立思想及个体价值体现的“纯粹主义者”。(2)易飞士,它代表了年轻、有个性、思想自由而拒绝做工作机器人的青年群体。从事与信息相关工作的“电脑人”是他们的典型代表。(3)雅皮士。(4)外表很酷,也讲求个性,实则并没有形成自己独立价值观的“边缘人”。如果我们细加研究,会发现“新人类”与互联网之间存在着某些契合点,它使“新人类”对INTERNET“一网情深”。他们不仪是中国互联网使用的主力军,而且直接参与了中国互联网的建设,推动中国互联网不断发展、完善。
简介:韩国的网络广告监管采取综合性立法加专门立法的模式,监管体系也因之包含了综合监管和自律监管。公平交易委员会承担了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它既是中央行政机关,也是准司法机关。自律监管通过行业自律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自律由法定审议和自律审议的二元模式构成,是自律监管的主要方式。互联网平台是网络广告最主要传播的途径,法律尚未对互联网平台进行专门规定。韩国的互联网平台被两家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垄断。韩国的网络广告治理起初侧重于行政的强行管制,至今愈发鼓励自律监管。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结合政府与行业的力量,创新因应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方式,是值得探索的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