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是时代的潮流,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的当下,“触网”行业的用工形式发生着很大变化,传统的劳资关系开始“模糊”。网上网下强势一方往往使用各种“障眼法”逃避责任。用工管理的创新必须跟上,时刻帮助劳动者擦亮眼睛,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简介:近年我国的网络发展很快,但互联网立法仍处于初级阶段。一些行政立法明显是传统行政思维模式在网络上沿袭照搬,或不符合互联网发展客观规律,甚至违背法治原则。存续与新发的问题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互联网行政立法应当坚持合法性、公开性、合理性的有机结合,只有当这三者充分渗透到实际立法工作当中并形成具体措施时,互联网行政立法才不至于与民意、与实际情况脱节,才是真正的行政法治之策。
简介:互联网保险市场需求是保险产品开发的先决条件和催生因素。互联网保险实现了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其中,区别于传统保险的关键,在于保险内容的大胆创新,进一步满足了市场需求。
简介:<正>朦胧派诗人北岛曾有一首一字诗:"网"。他绝料不到这个字在多年后会成为国人的经济图腾。蹒跚起步1987年9月14日21时07分,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
简介:<正>链接责任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DMCA案件作出不利于RIAA的判决ISP们将不必因RIAA要求而必须提供用户名字。判决见:http://www.ca8.uscourts.gov/opndir/05/01/033802P.pdf报道见: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47888-2005Jan4.htm修正性链接有可能承担责任
简介:从在网上直接表达爱国情感、发表爱国言论,到利用网络组织发起爱国行动,目前网络已逐渐成为爱国主义表达的新阵地。这个新阵地突破了传统爱国表达的局限,赋予爱国表达新的特点和新的方式,增强了爱国舆论的力量,奏响了爱国主义的时代强音。
简介:要解决网络域名与商标、商号等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冲突,解决冲突的途径是域名注册的预先审查和事后个案处理,在对域名注册和管理、及解决域名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简介:界定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实施中的核心问题。此文主要侧重于互联网相关市场的界定。文章第一部分描述了互联网相关市场的五项基本特征。第二部分介绍中国关于界定互联网相关市场的反垄断立法和有关案件的情形。第三部分推介和阐释了欧盟委员会、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和德国法院在界定互联网相关市场中应用的理论与方法。文章最后部分提出了关于如何界定中国互联网相关市场的若干建议。
简介:《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和新起点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金融业由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
简介:美国:30年出台130多项互联网法规自1978年以来,美国先后出台130多项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尤其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1996年,美国出台了《电信法》.明确将互联网世界定性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控”的领域.明确规定不允许利用互联网宣扬恐怖主义、侵犯知识产权、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以及从事其他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
简介:整改过渡期之后将迎来具体执行期。有些平台会选择主动退出互金行业,或者选择转型。由于行业竞争加剧,也会导致一些平台相继倒闭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行业监管政策密集落地,金融科技创新方兴未艾,经历了行业洗牌到渐入佳境,2017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走向成熟发展的新起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勃兴,给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简介:欧洲:恶性政治网站及政治性言行将受重处德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规定,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反犹太人等宣扬种族主义的言论为非法.禁止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关纳粹的言论、思想和图片。瑞典《电子通告板责任法》规定,ISP和BBS版主必须监测、封存并清除煽动新纳粹主义的内容,否则要负刑事责任。
简介:通过整合在线学习与线下教育等资源,为全体国民提供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为有用、更可持续的教育或学习服务,将成为衡量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重要尺度。一、两个世纪交替之下的教育和学习从20世纪70年代到21世纪初,差不多每10年就有一次和教育相关的革命性变化。
简介: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迎来了"中国农谷·带头人"论坛的第四届年会暨国家治理高峰论坛第二届湖北峰会,在我们荆门的美丽乡村——彭墩村隆重举行。这么多的专家学者,全国各地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来到我们荆门,给我们荆门带来了人气,也提高了我们荆门这座城市的影响力,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面对面的向各位专家请教,与全国各地的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面对面的学习、交流的机会。借此机会,
简介:李峰在2018年7月23目《学习时报》撰文指出,互联网法院不仅是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法院,也是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法院,其设立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举措。互联网法院在管辖范围、审理方式等方面与其他法院都有显著区别。
简介:伴随着“分享经济”的扩展,互联网平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其治理日益得到各方关注。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网”)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姚某因出售掺假猫粮被判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
简介:根据业务特点,互联网金融可分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延伸、以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主导和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体三种运营模式。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监管缺位、清结算业务未分离、信用风险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可通过完善法律规范,积极审慎监管,完善风险管理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等措施来防范风险,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简介:网络空间的乱象丛生与智能终端的“野蛮生长”相同步。互联网技术的“突进”与“微领域”犯罪的蔓延反衬出网络治理的困局。“微领域”犯罪具有涉众性、波及广、危害大等特点,为司法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移动智能终端技术本身无罪,其被滥用为犯罪支点或工具,应归咎于网络商家无底线的逐利及自媒体人严重的道德沦落。网络犯罪加害与被害问题的核心在于伦理迷失,“微领域”的犯罪控制对于网络空间治理的顶层设计而言不可或缺。
简介: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受61年来最强暴雨。这场暴雨在暴露了城市公共道路、排水、交通、电力等硬件缺陷的同时,因灾情而折射出的人性正能量更是让人感动。此外,这场暴雨再一次让我们看到网络力量的强大。当京城各地因积水造成交通瘫痪,政府救援力量尚未到达之时,微博网友纷纷施以援助之手:自发组织“望京人赴机场免费救援”车队,
简介:希瑟·萨维尼(HeatherSavigny)在英刊杂志2002年第22卷第1期发表文章,探讨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对公众舆论造成的影响.认为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党控制信息传播的范围、能力提出了挑战,为重塑政治和社会提供了潜力,但互联网也存在局限,它并没有改变传统媒体控制公共舆论的局面,它所提供的只是一种"公共领域"的幻觉.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劳资管理要跟上“互联网+”节奏
中国互联网行政立法问题浅析
互联网保险创新别“跑偏”
中国互联网二十年脉动
域内外互联网法律动态
互联网:爱国表达的舆论高地
对互联网域名的法律思考
论互联网相关市场的界定
互联网金融有了“健康指南”
国外依法监管互联网拾零(二)
互联网金融监管后时代
国外依法监管互联网拾零(三)
“互联网+”时代的教育与学习
用“互联网+”打造智慧农谷
互联网法院与司法新业态
互联网平台治理的新思路
互联网金融:模式与风险防范
互联网“微领域”的犯罪透视
互联网时代,正能量的感动
公众舆论、政治传播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