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为了平衡数据保护和数据跨境流动,欧盟立法提供了充分性认定、适当保障措施、特殊例外条款这三大类的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方式,而我国立法规定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方式包括安全评估、专业机构认证、标准合同及兜底条款。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和欧盟的信息或数据跨境流动方式在“个人信息”和“个人数据”的概念、个人信息或数据跨境流动方式的适用顺序和规范的义务主体、规范的发展历史和成熟度均存在差异。我国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方式仍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建设与国际治理规则接轨的多元化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治理方式。
简介: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网络全覆盖下的大数据时代,信息主体源源不断地生产和输送的个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挖掘技术得到整合利用,实现了数据人格塑造和现代权力控制。所谓数据人格就是个人被信息化,所有的个人事务和行动都变成数据,由网络数据完整描述个人人格。借助于无处不在的采集存储设备,数据取代物理世界的行为成为人格的标识和标签。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人格塑造还通过对海量碎片化数据的挖掘,形成了对个人的偏好、性格、行为的精准分析和预测,从而完成数据人格的深度塑造。数据人格塑造会带来个人信息泄露、隐私曝光、不平等和歧视待遇、扭曲和异化真实人格等风险,而当数据人格成为大数据时代的生活常态时,无处不在的监控与控制也便形成。
简介:摘 要:大数据时代下,社交网络媒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虽然各种网络购物和交友平台给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交等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但与此同时,也会给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社交网络平台缺乏严格的监督和安全防范措施所致,从而导致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这在某种程度上不仅会给用户进行社交网络以及日常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而且也会对用户的个人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鉴于此,要想改善现状,当务之急就是要针对社交网络中,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也会针对大数据时代下,社交网络中遇到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及具体产生原因进行着重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以便有关人士参考。
简介:摘 要:大数据时代下,社交网络媒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虽然各种网络购物和交友平台给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交等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但与此同时,也会给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社交网络平台缺乏严格的监督和安全防范措施所致,从而导致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这在某种程度上不仅会给用户进行社交网络以及日常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而且也会对用户的个人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鉴于此,要想改善现状,当务之急就是要针对社交网络中,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也会针对大数据时代下,社交网络中遇到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及具体产生原因进行着重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以便有关人士参考。
简介:[摘要]侦查机关肩负着查明案情、打击犯罪的重大使命,大数据的引入大大提高了侦查机关的办案效率,但同时也加大了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危害。为了保障被侦查人的权益,就要对侦查机关提出合理且必须遵循的要求,以期促进刑事诉讼体系不断完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