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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律师法》第33条规定的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与《刑事诉讼法》第96条中的“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并不矛盾,律师会见“不被监听”,指的是不被电子监听,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在侦查阶段,对于律师的“三证”是否真实合法,即律师是否具备会见资格,侦查机关可以进行审查。

  • 标签: 律师会见 不被监听 审查“三证”
  • 简介:“双被告”制度实施以来,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诉讼压力,由此也带来了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提出了的挑战。尽管“双被告”制度缺乏足够的法理支撑,但国家立法层面基于现实的考量推出的这一制度,为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拉开了序幕,为我国行政救济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拟在论述“双被告”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立法初衷的基础上,对复议维持决定的界定、司法审查的对象及举证责任、法院的裁判方式等方面加以分析,以期对相关制度的适用和完善提供借鉴。

  • 标签: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双被告 维持决定 审查对象
  • 简介:2008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审监程序司法解释,提出了"可视为的证据"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然而",可视为的证据"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条件及应用与再审"证据"近似却存在着不同,容易混同,故本文拟通过对二者概念、特征及条件进行比较与分辨,结合民行检察工作实践,就该制度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从而达到更好的认识这一的制度,完善我国民行检察工作的目的。

  • 标签: 可视为新的证据 新证据 证据失权 举证时效 再审程序
  • 简介: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或者作虚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该条规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也就是说,不管窝藏、包庇者与犯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只要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实际上,这样的法律,就是对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当你的亲属犯罪的时候,你为了维护法的权威和尊严,必须要牺牲亲情。这种规定的合理性实在令人怀疑。

  • 标签: 刑法 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 犯罪构成 儒家伦理法 人伦精神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围绕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深度回应了以往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种种难题。但是,由于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法律制度仍显笼统等原因,律师进行刑事辩护过程中,依然存在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以及律师意见不被重视等问题。应从转变理念开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建立的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系列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同时,应加强研究与协商,切实厘清律师调查取证、核实证据、阅卷过程中的争议问题。

  • 标签: 刑事辩护权 会见 调查取证 核实证据
  • 简介:自清末“西学东渐”以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就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特别是晚清最后十年,不少思想家、官员和学生表达了唯有维新变化、新政、立宪才能解救危亡的国家的思想,于是法制的地位得以凸显,“变法图强”亦成为理所当然的救时济世之道。

  • 标签: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档案 民国 外因 诉讼 西学东渐
  • 简介:<正>前言对于香港社会保障的整体发展,人们可谓一直争论不休。自从国际劳工组织在1952年发表了《社会保障(基本标准)公约》后,英国于1954年予以承认,香港则于1958年决议采取保留态度和大部分不执行(尤其是社会保险部份)。但当1961年人口统计数字发表后,港府曾于1966年邀请伦敦大学教授担任社会福利顾问,结果其顾问报告建议设

  • 标签: 社会保障立法 基本法 国际劳工公约 社会福利 社会保险 法律保护
  • 简介:汉代和北魏的石刻画像中描绘的丁兰侍亲传说有侍奉母亲和父亲两种,而侍奉父亲在早,侍母为后出;名字有丁兰和丁兰父两称,又实为一人。到北朝时期,侍奉母亲的丁兰又变成女性,丁兰的丁表示身份,就是汉代的丁奴婢。《木兰诗》的传说由此产生,诗歌的写作时间也就应该在北魏时期。在文化层面上,故事由孝提升到了忠,最后成为忠孝两全统一的典范。后来木兰为了体现性别差异又变成了花木兰,花木兰就是木兰。元代以后,丁兰是二十四孝之一的主角,孝顺侍奉的对象不再为一个人,而是父母双亲,一事分合变化凡三次。

  • 标签: 古代石刻 丁兰 孝道 木兰诗
  • 简介: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直接影响到破产程序的效率和确定性。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方式,但在诉讼的管辖、诉讼效率等方面规定不尽充分,且缺乏对有争议债权未决阶段债权临时确认规则的设计。建议在《企业破产法》完善过程中,增设有争议债权临时确认规则、协调《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对于有争议债权诉讼管辖的规定,设计加速有争议债权诉讼的程序。

  • 标签: 破产 破产法 破产债权 有争议破产债权
  • 简介: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基本制度",以物证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物证技术学所发挥的作用势必会越来越大。因此,高等院校必须重新审视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理念,适时地调整教学方案和目的,建构以物证技术学为起点的自然科学与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的"大法学"学科体系,以拓展法律人才的知识结构,促进法学教育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物证技术 法学教育发展 现代教育理念
  • 简介:剩余价值理论向来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因为将它当作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范畴而对它进行道德的否定。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对剩余价值向来是从一般与特殊两个方面的含义进行理解。对它进行全面、科学地道德认识,我们可以发现人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善”的追求,尽管“恶”可能伴随追求的始终。

  • 标签: 剩余价值 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 正当 道德 行为 手段
  • 简介:行为无价值论无法形成与结果无价值论的有效争点。行为在判断违法性方面较之于结果的独特性或优越性难以体现;单纯通过刑罚来维护规范,有失正当。判断不法需要考量主观要素的观点,无法起到威慑行为人进一步偏离规范进而产生保护法益的效果。行为规范违反说之价值判断所依据的基准与社会观念、社会行为准则等脱离不开干系。将罗克信意义上的客观归责理论当作建构法益侵害导向说的实质工具,意图抗衡结果无价值论的做法,存在问题。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差别,不在于在判断违法性问题上的事前或者事后的立场。规范违反说的理论“基因”决定了其难以彻底“告别”伦理规范。刑法需借助多学科的知识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工具,重新直面伦理规范二元说。

  • 标签: 新行为无价值论 争点 理论基因 明确伦理规范
  • 简介:一关于清末修律,既然法史必修,清末必列,也就无人不知。但如何了解这段历史?法史研究者若对近代史无专门涉猎,以笔者自身为例,要么在本科教学中,根据法制史教材有限的篇幅中得到清末修律的一鳞半爪,并在更加有限的授课学时中进一步简化内容,形成"礼法之争"的某种"刻板印象";①要么在"中国刑法史"等研究生课程中,为吸引部门法专业硕士生而从清末修律切入传统法制与时代巨变。

  • 标签: 历史 清末修律 编修 刑律 清季 良法
  • 简介:2014年3月28日,广东警官学院副院长夏蔚、科研处处长陈普宪等向广东警官学院法医昆虫学研究所、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物证科学研究所、信息侦查研究所、公安应用语言研究所等六所研究机构负责人授牌,一批研究机构正式成立。在授牌仪式上,夏蔚副院长对研究机构提出三点希望:

  • 标签: 研究机构 警官学院 科研平台 广东 心理研究所 优势
  • 简介:<正>1997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对我国第一部刑法典进行了全面修订,这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修订后的刑法典是一部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全面刑事法律保护的法典,它以总则第17条、第29条和第49条三项原则规定为核心,与分则有关条文相配合,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

  • 标签: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 新刑法典 从重处罚 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保护
  • 简介:2015年《行政诉讼法》迎来了立法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围绕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两审程序、与复议的衔接、救济方式及应否设立行政法院等诸多问题,学界与实务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立法寄予厚望。立法机关吸收了部分提议,着力于解决“立案难,受理难,判决难”等突出问题,尤其在立案程序等问题上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此外,在探索异地管辖、跨区域法院等专门法院的问题上也预留了空间。新法实施一年以来,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但囿于诸多因素的局限,修法仍保守,在诸多问题上并未清晰彻底的做出回应。本期所组的四篇稿件,所涉及的多是这类悬而未决的话题: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何为“利害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亟待进一步探讨;在临时救济机制上,“先予执行”机制仍有待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作为平行的两种救济制度,其制度设计的区分度与衔接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明晰化;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规定,是否经得起理论上的拷问以及为实践所接纳,仍有待于验证。修法一年以来,我们可以感受到行政诉讼制度在整体上的向好发展,但深究之下仍留下了不少遗憾。制度的变迁与新法实施的经验,必然会引发对基本理论展开的探讨,而对域外制度的研究则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司法适用 救济制度 立法机关 立案程序 行政诉讼制度
  • 简介:监察制度是在反贪腐工作法治化的背景下形成的。法治化不等同于法制化,而且法治具有多义性,确定的法治化的内涵不同,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监察体制在整个国家侦查权体系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监察至上,二是监察、检察和警察之"三察鼎立"。笔者认为,监察权应当采行三察鼎立模式,在保障监察权之权威、高效地行使的同时,体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精神。为此,应当慎重设置留置权和调查权,使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能够在监察制度的设计中得到体现。

  • 标签: 监察权 监察至上 三察鼎立 留置 调查
  • 简介:侵占罪扣盗窃罪在遗忘物这个对象上,形成一个微妙的交叉点。遗忘物所在的空间属性关系到第二控制的形成与否,进而关系到行为人的行为定性。遗忘物在公共空间的,第二控制人必须有明确的支配意识才能形成第二控制;而在非公共空间,则只需要概括的支配意识就形成第二控制。第二控制的形成还存在两种例外情形:即存在第一控制的情况和基于对利益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信任而阻却第二控制的情况。只有区分以上不同情形。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作出准确的定性。

  • 标签: 侵占遗忘物行为 盗窃遗忘物行为 侵占罪 盗窃罪 法定刑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