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一方面要致力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最大化国有资本等微观经济目标,另一方面要兼顾提供公共品和维持社会稳定等社会公共目标,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以牺牲经济目标的代价来满足公共目标的实现。政府投入到国有企业巾的国有资本,在实践中也就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资本,不以价值增值为唯一目的,也是有悖于资水本质属性和市场经济规律的。长期以来,大家也就习惯性地将国有资本等同于国有资产。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资本向一般社会资本凹归的宏观和微观条件已经逐步成熟:一是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