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本世纪六十年代,国际局势动荡不安。第三世界各国人民纷纷起来斗争,要求独立、争取民主和自由。当时的美国经济很不景气,国内政局也很不稳定,政府领导阶层缺乏胆识和活力。就在这关键的时刻,约翰·肯尼迪在竞选中获胜,成为美国最年轻的总统。他代表了美国政府重振国威的狂妄企图,提出了所谓的“新边疆”政策。他的胆识、魄力以及他的冒险精神博得了美国资产阶级分子的拥护,使其成为美国战后最孚人望的总统。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日,暴风雪以后的华盛顿白雪皑皑,成千上万的人从各地来到这里,参加肯尼迪的就职典礼。四十三岁的肯尼迪迈着雄健的步伐登上了主席台,发表了令人难忘的演说。人们对他的演说报以热烈的欢呼,之后还常常将它与华盛顿、杰弗逊和林肯的就职演说相提并论。肯尼迪的演说能获得这样的声誉,必然有其奥妙之处。本文试图运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初步探讨一下该演说的特点并指出其奥妙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