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大学生隐私权利与学生管理的冲突备受关注,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现象。高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拥有学生管理权。管理权是一种积极权利,隐私权是一种消极权利,在前者与后者发生冲突时,高校应适当重视并主张高校学生的隐私权。高校学生隐私权的存在,意味着一种让别人承担和履行相应义务的观念和制度的存在。高校要依法管理,维护高校学生隐私权不受非法侵犯并保障其充分实现。就高职院校而言,学生的管理的程度远远高于本科高等院校,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学生管理条例与学生的隐私权有一定程度的冲突,对于此,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定在这一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并且,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人员在做一些相关学生工作中也应该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