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臻完善和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的作用也越发明显,起到了其它任何监督机构都无法代替的作用。它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对存在于经济领域中的腐败现象起到了强有力的抑制作用。但是,审计人员决非生活于真空之中,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不良风气无时无刻地不在影响和侵蚀着广大的审计人员,一些意志薄弱者常常被“裹着糖衣的炮弹”击中,在审计工作中放弃了“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出了一些违纪事情,有的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审计监察体系势在必行。一、建立审计监察体系的必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而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