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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者,其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但根据权力的监督与制衡理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强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以减少或杜绝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腐败现象。文章欲通过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实践问题的深入分析,总结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求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合理样态,以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人员队伍廉政建设,从根本上惩治和预防内部腐败。

  • 标签: 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 制约机制
  • 简介:借鉴与吸收判例法的经验,合理运用指导性案例,是成文法国家实现刑事法律的统一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之间平衡的一个路径选择。指导性案例可以使封闭的刑事法典具有相对的开放性,使刑事法律具备有机成长的能力,亦使刑事司法标准统一、裁量一致成为一种司法习惯。坚持多元化的法律渊源,构建刑法、刑事司法解释、刑事案例多效力层次的法律渊源,实现功能互补,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提供完善的法源系统,这是案例指导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案例指导工作的价值所在。

  • 标签: 检察机关 案例指导 工作机制 研究
  • 简介:<正>一、关于检察机关的行政起诉权(一)赋予检察机关行政起诉权的理由和法律根据。革命导师列宁指出:“检察长的唯一职权和必须作的事情只有一种:监督整个共和国对法制有真正一致的理解,不管任何地方的差别,不受任何地方的影响,检察长的唯一职权是把案件提交法院判决。”这里,列宁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提起诉讼的职能统一起来了,其中包含提起诉讼是实行法律监督的形式和手段的涵义。也就是说,当检察长发现违法行为时,他有权把案件提交到法院去判决。其中也包括把行政案件提交法院判决。

  • 标签: 检察机关 《行政诉讼法》 起诉权 人民法院 检察院 行政抗诉
  • 简介:民事执行程序作为实现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申请执行人利益在司法环境保护最后一道程序,但目前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法院错误或不合理的裁定得不到纠正,严重损害相关当事人的财产等权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有必要有义务对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行使监督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法院违法、错误裁定,赋予检察院抗诉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相关权益,有助于解决现实中执行难的问题。

  • 标签: 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裁定 检察院抗诉权
  • 简介:自从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以来,我国的律师制度走上了与国际接轨的道路。该部法律对于从业者来说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然而,律师在从业中遇到的职业性质定位模糊、与司法机关地位不平等、缺乏职业独立性等问题从96年律师法中很难找到解决方法,这不仅严重阻碍了我国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也给司法机关在办案中正确处理与律师的关系设置了层层障碍,亟需进行全面的修改。

  • 标签: 律师法修改 观念转变 法律职业共同体
  • 简介:服判息诉工作是指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而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后确认判决、裁定正确,决定终止审查,并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使申诉人接受判决、裁定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在司法实践中,息诉工作是民行检察的一项大量、经常性的工作。如开平市检察院2003年至2006年上半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8件,其中立案20件,占受理数的42%;建议提请建议和提请抗诉共6件,占受理数的12.5%;息诉24件,占受理数的50%。从以上数字可看出,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极少量的案件能真正依法行使抗诉权的,大量的案件需要说服申诉人接受法院的公正裁判,做好申诉人的疏导、息诉工作,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但目前,重抗诉、轻息诉的思想仍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该院在强调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的同时,全面做好当前民行检察中的息诉工作。

  • 标签: 民事行政检察 检察院 开平市 申诉案件 法律效力 检察机关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对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有许多新发展,尤其在受案范围方面,对行政诉讼制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的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上如何衔接,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 标签: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衔接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国际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趋势,契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探索创设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前考察、分案审理等特殊检察程序,都是对末成年人刑事检察诉讼程序改革的尝试。从发展趋势看。未成年人等龄审查、品格证据、污点消除等制度,以及单独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专门的办案机构等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索。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 诉讼程序 改革与完善
  • 简介:比较法研究百期之际,蒙王泽鉴先生厚爱,截获先生一宏篇大作“人格权的具体化及其保护范围·隐私权篇”。展卷拜读,为其立意、方法、内容和资料慨叹观止之余,亦为今日大陆民法学和比较法学界得一大文窃喜也!不揣冒昧,敢说此文乃该领域鲜见之精湛作品,足可为今日明日法律人治学之范式。就其立意而言,此文绝非就题论题,而是用意高远,不啻在探讨研究具体法律制度原理,更在阐释一种世界观和人文思想,展现一种治学境界,指引一种治学路径。就其方法而言,不仅以理论教条论述之,更以司法判例实证之;不仅有大陆法律分析,更有英美法律概括;不仅对当下问题进行发掘,更对未来问题予以展望。此文既可为比较法学方法的一种示范,又可为民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一种指引,比较法学和部门法学在此文中得到可谓完美的结合。就其内容而言,大陆有关人格权讨论既久,然深刻者少,而对隐私权如此深入、缜密和充实且有历史感、时代感和立体感之著述至今未见。读之豁然开朗,悟之别有天地。比之时下侵权行为法立法和学术讨论,一望可知深浅,静心研读,必可从中获得良多启发。就其资料而言,远近中外,学说判例,信手拈来,左右逢源,千丝万缕,抽丝剥茧,恰似天地经纬尽在股掌把握之中。治学之如此大气潇洒,细致严密,非一日之功可得,非大家所不能也。感佩之间,谨将此大文一无保留分期献之以飨法学界同仁。此乃本刊百期之荣幸,亦为本刊百期之厚礼。

  • 标签: 保护范围 隐私权 人格权 治学境界 具体法律制度 司法判例
  •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当然适用于垄断行业,但是政府产业规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在垄断行业中的适用范围,而企业的所有制差异不会导致《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任何限制。在我国,准确界定垄断行业中《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会面临诸多困难,应对难题的主要举措是:努力寻找政府产业规制与反垄断规制的合理衔接点;加快产业政策法治化和产业规制行为法治化的进程;在产业规制法律制度限制《反垄断法》在垄断行业中的适用范围时不能完全拘泥于法律的效力级别;重视《反垄断法》与产业规制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并系统性应对问题。当我国垄断行业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并呈现出放松管制的趋势时,《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 标签: 反垄断法 适用范围 垄断行业 产业规制
  • 简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不同于民事公益诉讼的显著特征:被告的“行政”专属、诉讼选择优位、行政程序前置、举证责任倒置等。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不排除公民和非政府组织的公益诉权,但应建立检察机关审查前置程序,以督促行政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此既有利于快速有效地维护公益,亦能避免滥诉和讼累。从主体地位看,检察机关宜以行政公诉人角色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它较好地契合了我国的宪法框架、立法体制和司法实践。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体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取讧、诉前建议、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一系列程序。

  • 标签: 检察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举证责任 程序
  • 简介:基于苏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马克主义经典作家列宁在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检察制度和辩证地继承彼得一世时期检察制度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阐发了富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检察权理论。列宁的检察权思想在苏俄时期检察制度建设的法制实践中得到应用和发展,不仅构筑为前苏联检察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点,而且列宁检察权思想亦是新中国检察制度建构的重要理论基础。列宁的检察权思想理论基于中国的国情和检察制度建设的背景,经过六十余年的曲折发展演进,已经具有了中国化的特点。在当代中国司法改革推进的宏观背景下,列宁的检察权思想理论对于中国检察制度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路径选择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 标签: 列宁 检察权 中国化 时代价值
  • 简介:量刑程序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所在,作为与庭审程序改革的衔接程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应得到制度化推行。推行量刑建议制度的关键点在于对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以证明其权力行使的正当性。从理论上看,量刑建议权的本质是公诉权,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是履行其本质职责.并非与审判机关“抢权”.行使量刑建议权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从法律依据上看,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既有宪法依据,又有刑事诉讼法依据,因此,行使量刑建议权只是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使用.而非超越现有法律框架的“司法创新”。在此前提下.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行使的探索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将会对这种制度的建立提供必要的实践支撑。

  • 标签: 量刑建议 理论基础 法律依据 实践探索
  • 简介:检察机关依据职权提出抗诉后,在再审中应如何启动并展开庭审程序?检察机关是否应在履行抗诉机关职责的同时充当申诉人的角色?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被申诉方应当如何确定?庭审活动是否应遵循民诉法规定的程序?本文以一案例为研究对象,对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抗诉案件的再审庭审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自行发现 民事抗诉 再审程序
  •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应当体现为司法方式的转变,而功利主义的引入又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在司法的空间内衍生出软性司法,软性司法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和谐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价值具有一致性,软性司法在补缺硬性司法漏洞、民意聚拢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之成为与硬性司法并行不悖的司法手段。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 软性司法 检察
  • 简介:现行法律把检察机关在减刑活动中置于事后监督地位,使得检察监督权力无法充分发挥。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了,是制度建设上的问题,我们基层干部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以现代执法理念作指导,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力去发现减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一线监所检察干部的视角探索实际对策,谋求解决方法,追求最佳法律效果。

  • 标签: 检察监督 减刑 减刑监督
  • 简介:2004年3月9日的法律再次明确地肯定了法国检察院的地位属于历史上的層级模式,并将司法部长置于这个金字塔的顶端。该法律还用专门的一章——“司法部长的属性”对此进行了规定,而其构成则仅仅是新增加的第30条。对检察院特权的扩张以及新的组织模式进一步加强了法国检察院集中化的组织构造,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全国性的刑事政策。

  • 标签: 检察院 法国 欧洲模式 雅各 组织构造 第30条
  • 简介:<正>《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检察院要加强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这是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基本原理,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在新形

  • 标签: 经济体制改革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犯罪行为 严重经济犯罪 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