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您好!我儿子原是某公司的工人。2004年11月6日夜里,因同宿舍的工人自制的煤气炉煤气泄漏而死亡。事后厂里认定为非正常死亡,给了丧葬费、路途费等补助。我年老丧子,实在悲痛。请问,为什么我儿子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简介: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和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川民发[2011]183号现将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工作时间及区域内意外死亡应视作因工死亡
我儿子能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事局文件渝财社[2006]129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