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人第三条开发区档案是指开发区内各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第四条开发区档案工作是开发区工作和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在当他政府的指导下,加强对开发区档案工诈的管理,列入工作计划,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利甲档案。第二章档案工作
简介:案据本府地政、工务两局会签称:“查本市东四至西四道路为连贯东西城中部最重要干线,交通繁巨,车辆众多,必须路线平直,车道开阔,始敷应用。惟其中沙滩至猪市大街一段以无直通路线,现均绕行弓弦胡同,路面狭窄,曲度过大,行车极感困难,且易发生撞车事故,实为本市干线街道系统内最大之缺点,亟应予以改善。兹经本工务局勘测绘图,拟具该沙滩至猪市大街干线打通工程计画,并经本地政局将拟征用之房地价格详加勘测,评定各该段内房地分户估价清册,是否可行,谨会同签请鉴核示遵。”等情。据此,经查上项干线打通计画确属需要,拟即依照《土地法》第二零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计画内之私有土地房产实行征收,其发价手续一俟奉准并依《土地法》之规定另案办理。理合依照《土地法施行法》第五十条及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检同征收土地计画书、征收土地图说及原计画等,备文呈请伏乞鉴核照准指令祗遵。谨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