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大学治理日趋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强调治理者具备高尚人格发展水平,注重治理方式符合人格发展规律,关注治理所涉及主体的人格都能得到健康发展。本文根据“人格之治”的内涵和外延,以“人格之治”的古今中外存在状态、发展脉络作为切入点。探讨了“人格之治”和“人治”的联系和区别,分析了“人格之治”对于大学办学和人才培养的特殊作用。这就是:“人格之治”能促使政府的教育行政从“过度”向“有限”转变,要求校长实现从“官本位”到“教育本位”的角色转换。明确教师的行政追求与学术追求的界限,敦促学生主动参与治理并以此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依据这一特殊性。现代大学可以从“人格之治”的原理出发,改进治理方式,明确治理目的,优化治理途径,建设启迪人性的大学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