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子宫动脉栓塞(UAE)治疗症状性子宫肌瘤对患者月经,卵巢功能及生育力的影响。方法选择2007年10月至2011年11月于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超声、MRI及妇科检查等明确诊断为症状性子宫肌瘤,并进行UAE治疗的56例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对其UAE前、后子宫体积、肌瘤体积、月经改变情况、激素水平变化和生育功能等指标进行统计学分析。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并与受试者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结果本组患者接受UAE后:①3个月时,经超声检查的结果显示,肌瘤体积及子宫体积均较UAE前明显缩小,并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②随访期内,除3例出现闭经外,其余患者月经量及月经期均基本恢复正常,治疗有效率为94.6%(53/56)。③1,6,12个月时及UAE前,分别有45,39,38及56例患者接受激素水平测检,受检者接受UAE后1,6及12个月时血清卵泡刺激素(FSH)、黄体生成素(LH)、雌二醇水平与UAE前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④本组15例有生育要求者中,3例成功妊娠并顺利分娩,无早产、自然流产及其他产科合并症发生,成功妊娠率为20%(3/15)。结论UAE治疗子宫肌瘤具有安全、创伤小、疗效确切,以及对月经和生育能力影响较小等优点。由于本研究纳入的样本量较小,UAE治疗子宫肌瘤对卵巢及生育功能的影响,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简介:目的探讨基层医院开展人工妊娠终止术后计划生育服务(PAFPs)的实施效果。方法随机选择2010年1月至12月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海阳分院妇产科门诊行人工妊娠终止术患者400例为研究对象。采用本研究自行设计的《人工妊娠终止术情况调查》在术前进行初始问卷调查;按就诊顺序将其分为干预组(n=200)和对照组(n=200)(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分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分组征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对干预组患者术后进行PAFPS,对照组仅提供常规人工妊娠终止术后医疗服务。随访1年后,对所有受试者采用初始问卷再次调查,重点调查避孕节育相关知识知晓情况,避孕措施实施情况及再次非意愿妊娠情况。结果随访1年后,收回有效问卷386份,其中干预组为194份,对照组为192份。干预组和对照组的避孕相关知识得分分别为(9.31±1.74)分,(6.11±1.81)分,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7.70,P〈0.01)。干预组采取主动避孕措施者(78.87%)高于对照组(62.5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8.76,P〈0.01)。干预组与1年前比较,采取较为可靠的避孕措施[避孕套、避孕药、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比例更高(74/109,(χ2=12.67,P〈O.01)。干预组1年内非意愿妊娠为5.73%(11/192),对照组为18.75%(36/1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4.36,P〈0.01);干预组1年内再次行人工妊娠终止术发生率为2.58%(5/194),对照组为10.94%(21/1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74,P〈0.01)。结论在基层医院开展PAFPS,对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相关知识的掌握,提高避孕措施使用比例,降低非意愿妊娠和人工妊娠终止术发生率�
简介:目的分析四川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再生育妇女妊娠及流产情况,探讨地震灾害、年龄及其他因素对再生育妇女妊娠及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来自汶川地震极重灾区的860例有再生育意愿的妇女为研究对象,按年龄将其分为〈35岁组(n=323)、35~39岁组(n=270)和≥40岁组(n=267)。采取回顾性分析法对其妊娠、妊娠结局及其他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学分析(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本服务站人体试验委员会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分组征得受试对象本人的知情同意,并与之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结果860例再生育妇女中,成功妊娠为704例,妊娠率为81.86%(704/860),而自然流产率为19.32%(136/704),且自然流产率随妊娠妇女年龄增大而增高。≥40岁组再生育妇女妊娠率低于〈35岁组及35-39岁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四川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再生育妇女,由于综合因素影响,妊娠自然流产发生率明显高于育龄期女性自然流产发生率[19.32%vs(10%~15%)]。及时、有效的综合预防和干预,是提高其妊娠率、降低自然流产率的必要措施。
简介:目的比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与正常孕妇外周血、脐带血和胎盘中转化生长因子(TGF)-β1、血管紧张素(Ang)Ⅱ和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表达差异,为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机制提供临床依据。方法选择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分娩且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但无其他妊娠合并症的50例孕妇为研究对象,纳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组,选择同期在同一家医院分娩的50例正常孕妇纳入对照组。在孕妇分娩时留取胎盘母、子面胎盘组织,母亲静脉血及新生儿脐静脉血,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法测定TGF—β1、AngⅡ和VEGF的表达水平,并进行统计学分析。两组孕妇年龄、孕龄及体质量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分组征得受试对象知情同意,并与之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结果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组母亲静脉血、新生儿脐静脉血、胎盘母面及胎盘子面组织中TGF-β1表达水平均较对照组低,而AngⅡ表达水平均较对照组高,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②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组新生儿脐静脉血、胎盘母面及胎盘子面组织中VEGF表达水平均较对照组低,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两组母亲静脉血VEGF表达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639,P〉0.05)。结论TGF-β1、AngⅡ和VEGF表达水平的改变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发展中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