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证据排除规则宜称为“可补救的排除规则”,补救与排除的对象包括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证据的补救方式包括补正、证据重作(重新取证)、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都具有补救可能性,但两者在补救与排除的顺序、补救的侧重点以及难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非法证据,应当贯彻先排除后补救的原则;对于有补救条件的,应当通过证据重作的方式补救其内容.对于瑕疵证据,则应当贯彻先补救后排除的原则,主要是采用补正、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方式,使其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对于不能补救的,也应当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