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急警务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特别警务活动。应急警务在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因而应同时具有追求效率与权利的双重价值取向。但应急警务毕竟是一种应急行为,因而与常态警务相比,两者的侧重点应有所区别。基于突发事件的特性,应当明确区分应急警务与常态警务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的甄别,有利于工作的准确定位,以便更好地、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警务工作。
出版日期
201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