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现状、困境与政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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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残疾儿童拥有平等受教育权利,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确认的,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近十年来,我国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实现水平稳步提高,但依然存在受教育机会权利和改善受教育条件的权利发展不均衡的现实困境。政府需从财政投入、师资保障等方面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供给更为精准的教育服务,并加强检查与监督,提供畅通的司法救济,破解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实现的结构性困境,维护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权》 2017年3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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