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性智能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法医鉴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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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探讨广西女性智能障碍者被性侵害案的特点,为维护此类群体的权利提供参考及应对措施,为今后的鉴定工作提供参考。方法自制调查表对我院进行的308例女性智能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司法鉴定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分析。结果中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者全部为无性防卫能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者中具有部分性防卫能力者为13.09%,具有性防卫能力者为4.19%;边缘智力者中7.14%评为无性防卫能力;95%以上案件发生在农村,75.65%受害人是文盲及小学三年级以下文化程度,65.26%年龄在13~18岁之间,未婚者占67.21%,多数既往无性经验;受性侵害案件多发生在白天,95%以上案件发生在受害人家中、侵害人住处及空旷地或偏僻处;92.53%受害人是被同村熟悉人或认识人侵害;只有16.23%的受害人在事后会告知家人,45例(占14.61%)因受害人怀孕而被发现,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结论广西女性智能障碍者被性侵害案件具有受害人年龄低,多发生在白天,发生地点多在僻静无人处,缺乏监护人看管,隐蔽性强等特点;应加强对智能障碍者生活能力和性知识及防卫能力的教育,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以维护她们的自身安全及促进社会和谐。
出处 《健康文摘》 2年7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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