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关乎经济发展的繁荣与否,地方数据立法工作不可忽视。但是由于地方立法本身存在的局限性、数据立法的复杂性以及地方数据立法的边界模糊,使得地方立法工作难以顺利推进。鉴于这些问题,树立秉持在上位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立法的边界意识、对企业需求进行识别并精准供给的供需意识以及以推动地区数字经济增长的发展意识的三维意识,能够有效的改善地方数据立法面临的困境,有利于完善地方数据立法工作,增加数据立法工作的合理性,推动我国数据立法的发展。
出版日期
2023年08月3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