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社会矛盾进行源头治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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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利益相互冲突等因素,检察机关所面对的社会矛盾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与态势。承担着社会矛盾化解任务的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加强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工作,积极推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为治本之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1年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