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最近组织部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对所辖4个乡镇的农民负担间题进行专题视察时发现:近年来农用电价涨幅过大,已使农民难以承受。以金水区祭城镇为例:邢屯村有1757口人,1995年实际上缴电费10.8万元,每人均摊61.47元;1996年截至5月底已上缴电费8.3万元,其中仅5月份就承担3.9万元,6月份正值插秧高峰期,用电大量增加,预计全年电费将达17万元,每人接近承担100元,每亩地也均达100元。该镇的花沟王村有500余人,仅5月份电费就达2.3万元,人均达46元。该镇的贾岗村第九、十村民组的每度电价均达0.70元。而该区的柳林镇个别村每度电的收费竟达1元左右。群众对此怨声四起,反映强烈。农用电价飞涨的原因是:电业局对农村实行的是分段基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