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医药管理局新近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由人事部与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在其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相应的执业药师资格人员”。药师属特殊职业,必须实行职业准入控制,只有通过国家考试,证明其确实具有相应资格才能充任。中国药学会秘书长蔡庆参透露,1995年开始举
药学教育
199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