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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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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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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减负担
纠偏减负担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3-10-20
作者:
杨群义;侍领祥
经济管理
>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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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农民负担重,除了文件政策的原因之处,还有在工作中的偏差。国务院《条例》规定,“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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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重,除了文件政策的原因之处,还有在工作中的偏差。国务院《条例》规定,“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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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建设
1993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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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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