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还要不要舆论监督(包括批评报道)?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前提下,怎样很好地发挥报纸的舆论监督(包括批评报道)作用,却需要我们认真地探索。今年4月份,我们记者写了一篇批评报道,题目是《这条柏油路为何如此短命?》邯郸地区邱县陈村回族乡在通往县级公路之间有一条2.5公里的乡间公路。这条路铺修成柏油路后,使用仅四个多月,就坑坑洼洼不象样了,行人怨声载道。记者写的这篇批评稿子,在批评施工单位不顾信誉、不求质量的同时,也针砭了一些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对这篇批评报道如何处理?有的同志认为,这篇稿子切中时弊,应作为头版头条刊发。社长、几位总编和多数同志主张慎重一些,因这篇批评稿件涉及到县、乡两级领导,决定先打出小样听听县政府的意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了解我们才清楚,修陈村乡这条公路是很费周折的。它要经过两个汉民村,涉及到回汉关系,1986年地区民委就拨了修路专款,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