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以下简称“阳光法律”)积极响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号召,从2007年开始,从精品课程建设突破,从教学团队建设和特色法律专业建设人手,全面规划,分年实施,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十三项省级重大项目立项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奖项的丰硕成果,多次受到学院的表彰和奖励。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福建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版
201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