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舞弊的表现及防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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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  主要有“四虚”:一是虚造企业业绩。有的企业对并不存在的销售业务按正常的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指使会计人员多缴纳一些税金;或对有一定销售业绩的客户,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虚增销售业务,使企业确认的收入远远超过实际销售收入。二是虚构业务内容及凭证。有的会计人员通过改动凭证或直接虚列支出进行,如在人员名单中增加名字和金额,有的会计人员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故意算错,用转账支票套购商品或者擅自提现等。三是虚报往来账户。有的企业为了逃避税款,用以往年度或己下账的付款存根或未用支票存根对日期进行改动,作为抵扣付款凭证。有的长期拖欠货款,造成企业应收销货款长期挂账。还有的企业将外单位还款不冲销往来账,而是截留并转移他处,再通过坏账损失挤列管理费用。四是虚调费用和利润。有的企业为了调整利润,在“其他应付款”中挂账,或者为了控制当年实现的利润,采取不当方式以虚增费用或减少利润。有的企业为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采取虚列预提费用的方式来人为地调节利润,做成“真盈假亏”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