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是当今世界两大主要法系。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两大法系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学习借鉴也日益增强。大陆法系国家重理性,以‘立法至上’为法治的主流意识形态,而普通法系(判例法)国家则重经验,以‘司法至上’为法治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我国而言,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一直强调的都是理性化的原则.立法机关针对新的社会问题不断修改和制定法律法规,
特区法坛
201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