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在有关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诉讼中作为核心的主要证据,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存在诸多重大缺陷,本文通过《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研究,指出其存在的若干缺陷,并提出具体的完善途径,完成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衔接以及在劳动仲裁和诉讼阶段对此证据的质证、审核和认定,使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
金川科技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