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责任法》部分条文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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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生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的情形,均应由用工单位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应根据死者的余命收入计算赔偿金;在同一事故中是否按"同命同价"予以赔偿应具体考虑,不能一概而论。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应以实际损害为基础计算赔偿数额,并适当放宽其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不是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其内容也不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