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唐末及宋辽夏金作为土族经济史的一个独立阶段,体现的是以土族为主体,而非以中原王朝和其他民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经济史研究原则。以土族生产方式的变迁、经济政治制度和土族族体的演变为土族经济史阶段划分的主要依据,才能凸显土族经济史的特殊性;强行与中原王朝保持一致,反而会淡化这种特殊性。
甘肃民族研究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