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成员身份范畴分析方法,以庭审话语为语料,从指称、词汇和言语行为三个层面分析庭审中参与者机构身份的话语建构。认为在自然会话中,语言是身份的标记,是身份在自我认知基础上的重要标准。法庭审判中,参与者的语言使用亦是建构机构身份的主要手段。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