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施行以来,经过一年多的调整与磨合,目前房屋征收工作已逐步进入正常轨道。“征收新政”对拆迁制度作了重大调整,但原有的某些工作理念与方式方法还没有完全改变,其中尤其要警惕“协商陷阱”。
上海房地
2012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