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不仅是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还是改革司法体制、体现人文关怀的需要,更是保护被害人权益、关注犯罪人利益和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建立刑事和解制度面临观念与理念转变的困境。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