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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首富”行贿重判:反腐败分水岭?
“粤北首富”行贿重判:反腐败分水岭?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9-19
作者:
刘炜
政治法律
>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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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2011年12月15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粤北首富朱思宜行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朱思宜有期徒刑十六年。此案广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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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5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粤北首富朱思宜行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朱思宜有期徒刑十六年。此案广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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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
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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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岭
反腐败
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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