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民居进行保护与改造,既要保持民居建筑极具个性特征的文化特质,还应对其所具备的生态环境因素进行客观分析和综合考虑,力求在对生态环境冲击最小的状态下,使传统民居进入新的良性循环,重新焕发新的活力。
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
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