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保护知识产权是经济全球化催生的产物。在知识产权事项上各国对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的固守耽误了跨国合作的步伐。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引起各国管辖权的现实冲突。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国籍国、原始权利取得国与侵权行为地所在国发生的管辖权冲突,需要从国家主权意志的协调、国际公约的实施机制、国内立法、法院管辖权的主动克制等多个层次予以协调。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