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规定的几点思考——以《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为立基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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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增设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但该罪中的相关术语没有直接对应的国内法规范作为判断的标准,给人们理解和适用带来不少困难,我国的立法、司法机关对此应予以解释,以明确其含义;并针对该罪的立法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以实现该罪设立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