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校安全问题涉及学校的范围按照《学校教育法》第一条的规定,指幼儿园、小学、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专科学校、大学及其他各种学校。对学校安全范围的界定,我们可以参考日本体育振兴中心设定的赔偿范围。日本体育振兴中心的灾害共济给付制度将赔偿范围定在学校管理下发生的事故或灾害。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3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