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明德慎罚的刑罚观,止讼、息讼的狱讼观,都是周人的政治理性的清晰表达。它说明了周人崇尚德治,以明察为前提去折狱用刑,其目的不是止于威,而是止于义。这种道德与文明使得刑罚与狱讼具有了教化功能,它化消极为积极,化纷争为和谐,化不断应对动态事件为稳定的长治久安。周人长期实践而凝定出的理念也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大观念,在悠久的文化发展史中发生着深刻影响。
孔子研究
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