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恶性"民转刑"案件多发,后果严重,影响极大。防范"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提高社会成员素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建立长效和多元化的民间纠纷调解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民间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认真解决影响大、久拖不决的民间纠纷。
公安研究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