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作为一种记录侦查询问过程、固定言词证据、保证程序合法的材料和方式,日益凸显着它的证据价值.然而,其证据属性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并未明确.但是,新《刑事诉讼法》认定证据的标准已经更具开放性.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价值不仅具有司法实践的基础,更具有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基本属性,其证据地位有待通过司法解释或进一步立法予以明确.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