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委派制推行的原因,目前,我国反映在会计工作上的“信息失真、秩序混乱、造假严重”等现象的根本原因,人们普遍认为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所导致的,因此,建立有助于强化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就有其必要性,现今,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仍以“有答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由各单位自主地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等)仅是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间接管理。在这一体制下,会计人员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既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又需要对政府等相关利益者负责,因而,会计人员往往陷于两难境地,而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尽管新《会计法》中对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的会计责任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单位负责人的某些行为,使其不得不依法办事,但是《会计法》只是一种立法行为,它提供的只是一个理论框架和行为准则规范,而不具有对会计业务的实际操作性,会计委派制的试行正好是从专业的角度对企业进行监督,它通过委派一批经过筛选出来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都过硬的会计人员到企业(这些会计人员与企业间无任何“瓜葛”)以《会计法》和“两则”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凭借自己丰富的业务经验对企业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到会计报表等一系列会计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收益分配等会计事项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披露,另外,鉴于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会计委派制的推行还可以有助于从业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并且还可为企业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