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正后,个人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在部分地区的地方财政中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种。但有关的分析表明,个人所得税存在着大量偷逃税款的现象,尚有不少税收潜力没有转化为实际的税收收入,税收流失较多。个人所得税制的运行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除了税制本身不完善以外,税收征管也存在一些问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不强,不仅不能保证税制得以有效执行,还影响了税制改革的进程。
广东财政
2001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