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眼中的“弱势群体”范围,大致由以下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一是从部队复员退伍后安置进入税务部门的人员;二是上山下乡的知青被招入税务部门的人员;三是为解决本系统干部职工家庭困难或在实行退休顶职中进入税务部门的人员;四是助征员转为正式干部的人员;五是具有某一税外专长、技能、特长被“特招”或调入税务部门的人员。
贵州税务
2002年5期